嘉应学院2023年10月校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各院(中心),各部门:
为有效统筹调配我校人力资源,根据工作需要,现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聘一批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信息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数额(名) |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 | 专技岗 | 3 |
专职辅导员 | 专技岗 | 4 |
教务秘书 | 管理岗 | 4 |
分析测试中心工作人员 (筹,挂靠化学与环境学院) | 专技岗 | 2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实验室管理人员 | 专技岗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实验室管理人员 | 专技岗 | 1 |
二、选聘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不含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教务秘书)。
三、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二)具有高度责任感和良好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有团结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六)应聘人员在录用后原则上五年内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学校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嘉应学院2023年10月校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于2023年11月6日上午10点前交至人力资源处人事科(何侨生大楼302)。
(二)资格审查。由人力资源处、教师工作部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征求意见。相关用人单位或业务管理部门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中遴选并提出建议人选。
(四)研究决定。学校研究决定拟聘人选,并向全校公示。
五、纪律与监督
严肃公开选聘工作纪律,维护选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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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