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梅州市丰顺县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梅市明电〔2022〕100号),吸引集聚更多优秀青年来丰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丰顺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到华南师范大学设点进行校园现场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梅州市教育局《2022-2023年梅州市教育类急需紧缺人才高校(或紧缺专业)目录(县级)》中毕业院校(见附件4),且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报考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13日后出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6.公费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的毕业生;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曾享受过我市引进高素质人才计划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优惠政策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10个,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2。
四、招聘方式程序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1)网上预报名所需报名材料: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7日下午18:00止,接受应聘者网上预报名,将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高清照片jpg格式或pdf扫描件)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姓名+招聘单位+岗位”发至电子邮箱:fsjyrsg@***。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有工作经历的应附上社保缴纳记录及离职证明。
(2)现场报名确认
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8:30-11: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马克思主义学院顺德厅;
网上预报名的应聘者必须按下列材料清单到现场提交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未到现场提交材料的应聘者网上预报名无效。
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应聘者,可参加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确认)需提交材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A4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且按相同标准另提交2张)。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
③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符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⑤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交社保缴纳记录及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范围: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③202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④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资格。
(3)应聘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6)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试教(或说课)”的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应聘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及参加考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
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享受政策
(一)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二)根据《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梅市明电〔2022〕100号),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享受相应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1.硕士研究生,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且在丰顺购房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2.本科生,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且在丰顺购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3.生活补贴享受期最长为5年
以上补贴均为税前。
六、其他事项
1.对特殊紧缺学科教师的招聘,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与考生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咨询电话:0753-6618639。
5.因特殊原因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方式和时间、地点调整的,我县将综合考虑各种原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和华师就业资讯微信公众号发布调整公告。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丰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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